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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现代水网建设行动方案(20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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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强化顶层设计,提升水网规划引领能力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水网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,统筹水资源、水生态、水环境、水灾害问题,以联网、补网、强链为重点,谋划全省水网规划框架体系。

编制省市县水网规划。聘请国内一流规划设计单位作为技术支撑,2023年完成省级水网建设规划,报审后印发实施,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构建现代水网、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和重要抓手,更好地支撑、引领和承载水利高质量发展。各地按照省级确定的目标任务,逐级编制完成本级水网建设规划,并印发组织实施。(责任单位: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,下同)政府、雄安新区管委会,省水利厅)

(二)完善防洪体系,构建江河安澜、人民安居的防洪网。遵循“上蓄、中疏、下排、适当地滞”和“分区防守、分流入海”的治理思路,以滦河、北三河、永定河等7大河系,以及岗南、王快、西大洋等大中型水库和大陆泽、宁晋泊等蓄滞洪区为重点,推进水库、河道、蓄滞洪区治理工程建设,完善防洪工程体系,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。

1.推进水库工程建设。水库安全鉴定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常态化管理;积极推进乌拉哈达、青山、娄里、西庙、石湖、大坝沟门等水库前期工作,2023年加快推进茅岭底水库工程建设,2025年开工建设青山水库,进一步提高区域防洪标准和供水能力,2027年推进石湖水库建设。(责任单位:石家庄、承德、张家口、秦皇岛、唐山、保定、邢台、邯郸市政府)

2.实施河道防洪工程。统筹流域防洪与区域防洪、工程建设与生态治理、经济发展与安全保障,以堤防达标建设和河道综合整治为重点,加快实施滦河、滹沱河、滏阳河、洺河等48条主要江河支流治理;按照整河治理原则,持续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工程。2023年、2025年、2027年,分别累计完成河道治理长度600公里、1800公里、3000公里。(责任单位:各市政府)

3.开展蓄滞洪区建设。推进文安洼、献县泛区等8处重要蓄滞洪区和4处一般蓄滞洪区工程前期工作,力争早日实现开工建设,实现洪水“分得进、蓄得住、退得出”,不断改善蓄滞洪区内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和生活环境。2023年开工建设献县泛区,2025年前开工建设文安洼蓄滞洪区,2027年前力争开工建设东淀、小清河蓄滞洪区。(责任单位:唐山、廊坊、保定、沧州、衡水、邢台、邯郸市政府,雄安新区管委会)

4.加快重点区域防洪工程建设。按照《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》,加快雄安新区防洪工程建设,起步区达到200年一遇标准,外围组团2025年基本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。2025年前基本完成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,全面提高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防洪能力。结合水库、堤防和河道治理等工程实施,持续推进城镇防洪工程达标建设,力争2025年城镇防洪达标率达到83%。(责任单位:各市政府、雄安新区管委会)

(三)优化水资源配置,构建多源互补、集约高效的供水网。以南水北调中东线、引黄入冀补淀等6条跨流域调水工程,以及邢清干渠、石津干渠等9条大型输水干渠为骨干,构建“六纵九横”的供水网络,与当地水互联互通,形成多源互补、丰枯调剂的全省水资源优化配置主骨架,全面增强水资源总体调配能力。

1.实施外流域引调水工程。推动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北延应急供水工程建设,配合国家做好南水北调东线二期规划论证,最大程度争取水量指标;2023年实施雄安干渠、廊坊北三县供水等南水北调中线后续工程建设;2025年前完成石津干渠改造提升、引江入武等工程,实施李家岸引黄北延等引黄拓展工程,完善引江引黄配套工程体系。(责任单位:各市政府、雄安新区管委会,省水利厅)

2.建设水源调蓄工程。推进雄安调蓄库前期工作,2023年加快实施邯郸魏县(引黄)调蓄工程,进一步增加引江、引黄工程调蓄能力,为相机利用雨洪资源创造条件;持续推进相关县(市、区)平原调蓄工程前期工作,力争2027年前再开工建设一座平原调蓄工程。(责任单位:邯郸、邢台、衡水、沧州、廊坊、保定市政府,雄安新区管委会)

3.推进城乡供水工程。实施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,2023年实施张家口市主城区供水、隆化县城等30多项城镇供水工程;因地制宜推动非常规水源配置工程建设,实施平山县、故城县、香河县、邢台市南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,扩大非常规水利用规模;2025年前推进引滦入唐水源置换工程和引邱入城等输配水工程建设。(责任单位:各市政府)

4.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。在石津灌区等7处大型灌区和14处中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,通过渠道防渗衬砌、建筑物改造、量测水设施建设等措施,提高大中型灌区输水能力和输水效率,2023年和2025年分别累计恢复改善灌溉面积50万亩、150万亩。(责任单位:石家庄、秦皇岛、唐山、保定、邢台、邯郸市政府,省水利厅)

5.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。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分析、水资源论证审查和取水许可审批;加快取用水计量监控体系建设,持续做好取水在线计量监控管理,探索并实施农业灌溉精准计量建管长效机制建设,2023年新建1100余个“以电折水”监测站,对7.8万眼农灌机井安装在线计量监控设备;2023年组织14个县(市、区)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。(责任单位:各市政府、雄安新区管委会,省水利厅)

(四)实施生态修复,构建河畅水清、人水和谐的生态网。大力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修复,以白洋淀、衡水湖、南大港3个重点湖泊,以及南运河、滏阳河、永定河等9条河流为重点,打造“三湖九廊”省级骨干生态廊道,形成上连国家、下接市县,循环通畅、生态良好的河湖生态体系。强化生态水调度,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、水系连通和河湖生态综合治理工程,打造让人民群众幸福满意的幸福河湖。

1.持续开展河湖生态补水。统筹引江水、引黄水、水库水,相机利用雨洪水,向南运河、滏阳河、滹沱河—子牙河、南排河、大清河、永定河、潮白河、北运河、滦河等河道和白洋淀、衡水湖、南大港等重点河湖实施生态补水,2023年、2025年、2027年,分别累计实施河道生态补水16亿、60亿、100亿立方米以上。(责任单位:各市政府、雄安新区管委会,省水利厅)

2.加快地下水超采治理。以地下水深层超采区为重点,实施农业灌溉水源置换工程;在秦皇岛、唐山、沧州等沿海地区,开展海水入侵防治;在河北山麓地区实施重点泉域治理工程,一亩泉、黑龙洞、百泉等泉域地下水位稳步回升;实施补水河道清理整治,开展地下水智慧管理模型构建,完善地下水智能化管控体系;推广节水技术和品种,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,推动农业转型升级、节水降耗、提质升级。2023年,压减地下水开采量1.7亿立方米;2025年,累计压减地下水开采量5.2亿立方米,在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的基础上,治理区地下水水位稳步回升。(责任单位:石家庄、廊坊、保定、沧州、衡水、邢台、邯郸、秦皇岛市政府)

3.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。以燕山—太行山、坝上地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点,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;在潮白河流域、白洋淀上游及重要水源地上游,统筹沟道治理、水源涵养、封育保护、生态修复等措施,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,2023年、2025年、2027年,分别累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.2万、0.6万、1.0万平方公里。(责任单位:石家庄、承德、张家口、秦皇岛、唐山、保定、邢台、邯郸市政府)

4.促进河湖生态复苏。以白洋淀、衡水湖和滹沱河、滦河、潮白河、北运河、永定河、大清河、滏阳河、南运河为重点,打造亲水宜居、亲水便捷的绿色生态廊道;开展河湖复苏行动,实施唐山“清水润城”、邯郸全域治水等50个以上河湖生态综合治理工程,2023年、2025年,分别以县域为单元,累计打造幸福河湖30、300条(个)以上。(责任单位:各市政府)

5.推进水美乡村和水系连通建设。统筹区域内河湖治理、产业发展、文化旅游与乡村建设,2023年完成邯郸市复兴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建设,实施邢台市宁晋县、承德平泉市水美乡村建设县工程;2025年,完成引运济廊等跨区域水系连通工程建设;2027年,平均每年完成国家水美乡村建设县工程不少于1个。(责任单位:各市政府、雄安新区管委会)

(五)加强智慧管理,构建数字孪生、智能调控的信息网。以实现“预报、预警、预演、预案”功能为目标,以完善水网监测监控、构建数字孪生体系、提升水网调度管理水平为重点,加快建设智慧水网,全面提升水利行业现代化监督管理能力。

1.建设“空天地”立体化水利感知网。2023年,实施546处水文站点升级、雄安新区防汛指挥系统与水文站网提升改造工程;至2025年,累计完成626处水文站点升级改造;至2027年,累计完成全省712处水文与雨量站点升级改造,建设水文综合业务系统,增强水文信息交换共享能力,逐步完善“空天地”立体化水利感知网。(责任单位:省水利厅,雄安新区管委会)

3.构建智能高效的数字孪生水网体系。2023年实施黄壁庄水库、王村分洪闸2个国家数字孪生试点建设;2025年,组织14市开展数字孪生试点建设工作。(责任单位:各市政府、雄安新区管委会,省水利厅)

三、推进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分级组织实施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,落实主体责任,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,统筹协调推进现代水网建设工作。要实化细化规划目标、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,建立工作台账,盯紧关键环节,确保高质量推进工程建设。

(二)加强政策引导,形成工作合力。省有关部门要从政策、技术等方面加强对市县技术支持,全力推进项目建设。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要强化监督指导,做好项目审批立项要素保障等工作。

(三)加大投入力度,强化资金保障。各地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,加大投入力度,拓宽融资渠道,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,形成“申报一批、落实一批、建设一批、储备一批”的良性滚动机制。充分利用好金融支持政策,探索盘活现有水利资产,通过股权出让、委托经营、整合改制等方式,组建水务投资公司,努力扩大水利投资规模。

(四)加强督导调度,推进项目建设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管理,督进度、查质量、保安全。省水利厅要完善通报制度,对项目建设滞后的地方,采取挂牌督办等措施,加快项目建设,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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